乔治·塞尔登曾经养过一只蟋蟀,那只蟋蟀躺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40余年过去了,那只蟋蟀依然在嘹亮地鸣叫着。叫得使人心慌、叫得使人心动、叫得使人心疼、叫得使人心碎……所有的经典都具有使人心跳不已的品质。
我们在平淡中渴望着意外,又在意外中经历着恐惧。一只生活在乡下———康涅狄克州———的蟋蟀因为贪吃而不小心被挤入野餐盒中,意外地被人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多么有意思啊,一场小小的意外就改变了一只蟋蟀的生活与命运。但他与那些处心积虑地企图改变自己生活与命运的人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因为他毫无准备,猝不及防,这一切既不是他的梦想,也不是他的理想。面对陌生、神秘、繁华、忙碌的都市,他感到那样新奇、恐惧、无助。
这只蟋蟀叫柴斯特,他的名字足以证明他是一只具有较高音乐天赋的蟋蟀。因为他的名字是柴可夫斯基与李斯特两位音乐家名字的混合。这不过是作家给他贴上的醒目标识,使我们不致将他与别的蟋蟀混同起来,其实他本人并没有那方面的自信,他最多能意识到自己是一名乡下的歌手。他为清澈的露珠欢呼,为芬芳的花朵歌唱,为寒冷与饥饿悲鸣,一切都来自他天然的情感。
柴斯特是幸运的,所有纯朴与善良的人都应该有好运气。在纽约地铁车站里,他幸运地结识了塔克老鼠与亨利猫。这两个“纽约佬”有相当丰富的生存经验、技能和阅历,他们熟悉都布犹如柴斯特熟悉乡下一样。乔治·塞尔登将城市人的精神及习性刻画得入木三分,塔克老鼠与亨利猫活脱脱就是两个纽约的居民。我们完全不用担心柴斯特会被这两个纽约佬教唆坏了,或者遭到他们的算计。塔克老鼠与亨利猫的本质不坏,他们不过是沾染了一些城里人的恶习而已。
柴斯特走进了塔克老鼠与亨利猫的生活圈子,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对白利尼一家的救命之恩念念不忘,感激不尽。自己做了错事,心甘情愿接受惩罚。而他的两个好朋友却不尽然,他们具有看风使舵的本领,凡事都能找到于己有利的一面。这就是城里人与乡下人的区别,是两种文化的区别。生活在繁华都市的柴斯特不快乐,一点也不快乐,但他搞不清自己为何会郁闷、忧伤。假如柴斯特读过一首英国诗人的诗作就好了,那位诗人歌唱到:我的心呀在高原/这儿没有我的心……
柴斯特惊人的音乐天赋在一夜之间就被人们发现了,他成了一名超级演奏家。财富、荣誉、鲜花……人们所渴望的一切柴斯特都拥有了,他还奢求什么?城市难道不是投机者与冒险家的乐园吗?一不小心,柴斯特就成了名人。《纽约时报》也刊发了柴斯特的事迹。柴斯特改变了白利尼一家人的经济状况,使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脸上重新露出了纯洁的笑容。在9月,柴斯特对他的好朋友说:“我想我只是有点9月忧郁。”一切成功都没有使他获得快乐啊。他想看到炊烟、树、清澈的天空,收获的玉米……他说:“我很喜欢纽约,但是我更爱康涅狄克州。”
一只蟋蟀能走多远?一双鞋子又能走多远?乔治·塞尔登在一个夜晚路过地铁车站时听到了一声蟋蟀的鸣叫,就想起了遥远的康涅狄克州,他童年的故乡。读一读余光中、鲁迅、黑塞·希门内斯……这些经典作家关于故乡的文字,我们就知道故乡是一种什么东西了。在乡下,我听见过奶奶绵长的招魂声:魂兮,归来。一切的一切都已远逝,但这只蟋蟀却使我们找回了家的感觉。上路吧。跟着这只能找到快乐源泉的蟋蟀,走吧走吧走吧。所有获得成功、远离家乡,或生活在不幸中的人都应听听这只蟋蟀的鸣叫。惭愧,或者感动。
(《时代广场的蟋蟀》,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